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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管理

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规定》的决定(草案)的说明

发布日期:2020-09-28    浏览次数:1215

 9月27日下午,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,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韩永生受省人民政府委托,作关于修改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规定》的决定(草案)的说明。

 



2002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〉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规定》),为提高我省产品质量、保障消费安全,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。近年来,随着产品质量及其监管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、新问题,需要对《若干规定》进行修改。修改《若干规定》是维护法制统一,适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,是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