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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宗宏出席2018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强制性国家标准培训会

发布日期:2018-07-17    浏览次数:300

 

7月13日,省质检院举办2018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强制性国家标准(以下简称《技术规范》)培训会。省质监局副局长高宗宏出席会议并讲话,省质监局监督处、认评处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分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,全省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。

高宗宏指出,近年来,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、便捷、环保等特点,已成为广大城乡居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。《技术规范》的出台实施,对于保障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,提高电动自行车防火水平,引领电动自行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质监相关业务部门要正确把握《技术规范》的安全性指标、防火指标、脚踏骑行功能等关键指标。

高宗宏强调,生产企业要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《技术规范》正式实施后,要严格按照《技术规范》组织生产,不符合《技术规范》的产品,不得生产、销售;要围绕《技术规范》有关要求,建立健全包括原料进厂查验制度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、成品出厂检验制度、产品质量追溯制度、售后服务制度等全方位的质量管控体系,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;要做好由生产许可向3C认证转变。

会上,省局监督处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分中心和省质检院有关人员就《技术规范》相关知识和3C认证等内容进行讲解。